发布时间:2026-04-13
工作项目:校外走读申请
工作对象:因病确需要住在校外治疗、调养,且有家长陪护的学生(需有医院的证明);家庭所在地方为南京市或在南京有主要亲戚的三、四年级学生。
工作时间:每年6月份、9月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特殊情况除外)
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