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在2021-2022学年本科生评优评奖工作基础上,开展特别奖学金的申报、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特别奖学金原则上只接受获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的学生申报。
2.原则上特别奖学金与其他各类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就高发放;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兼得。
二、评选办法
1.学校评审类奖学金。此类校级特别奖学金将采用公开答辩或材料评审形式进行评审。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2.学院评审类奖学金。此类校级特别奖学金由学生个人申报,学院按照分配名额根据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评定出获奖学生名单,填写《特别奖学金获奖学生材料汇总表》(附件2),报学生处审核。
三、申报流程及审核流程
1.学生申报校级特别奖学金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名额分配情况,选取一项特别奖学金申报,并填写《特别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务必注意填写格式规范,注明相关竞赛校内认定级别,填写完成后上报学院审核汇总。
2.辅导员、学院审核流程:
(1)各学院组织辅导员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主要对学生的参评资格、填写内容是否真实、填写格式是否规范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并按学院推荐顺序进行排序,表格格式参见《特别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
(3)请辅导员在核对表格内容,确保学生填写信息真实、规范的同时,注意根据个人情况及申报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申报志愿,引导学生合理申报奖项。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
学校评审类特别奖学金相关材料于10月13日17:00前报送。
汇专科技奖学金(附件4)、潍柴动力奖学金(附件5)于10月13日17:00前报送,其他学院评审的特别奖学金相关材料于11月10日17:00前报送。
2.报送方式:
文本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军路校区学工楼221)、电子材料发送至学工系统上报材料。
3.报送内容:
(1)学校评审类特别奖学金需报送《特别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2)学院评审类特别奖学金(除汇专、潍柴)需报送《特别奖学金获奖学生材料汇总表》(附件2),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