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资助程序:第1步,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2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退还学生。第3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第4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3、考试升学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从2022年起,退役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本人意愿就读成人本科。
5、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6、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从2021年起,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每年的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7、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8、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读转专业限制。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放宽专业限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1、选取军士。服役两年期满,选择继续留队的士兵批准可直接转改军士。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二年,非全日制学历和高中以下学历转改为下士第一年。下士每月工资5600元起,中士每月工资7000元起。
2、士兵考学。通过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干部选拔考试,入军校学习并毕业即成为军官。要求:①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高中、中专学历和大专、大学在读未毕业士兵)。②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为大学在校生、毕业生或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周岁。③义务兵考生必须服役满1年,军士考生必须服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推荐的旅(团)级以上单位工作半年以上。
3、大专毕业生士兵专升本考学。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数据中心注册的,可以参加专升本考学,经过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即成为军官。要求:①义务兵考生必须服役满1年,军士考生必须服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推荐的旅(团)级以上单位工作半年以上。②年龄应不超过24周岁,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③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到旅、团(含)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
4、大学毕业生提干。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数据中心注册备案的,可参加提干考试,经过6个月任职培训后可成为军官。要求:①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②截至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③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④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5、优秀士兵保送入学。要求:①中国共产党党员。②在推荐单位担任班长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管理能力。③高中或者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2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1岁。④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⑤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1次二等功以上或者2次三等功以上奖励;战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军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或者通报表彩的军事训练尖子;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大专和本科学历毕业生入伍奖励金标准由原家庭优待金50%、60%提高至70%、80%。以一名大学生为例,如果从南京市入伍,服役两年后可享受的经济补助包括: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上年度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6.4万左右)×45%×2年,约为5.8万元;
2、大学生入伍奖励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9万左右)×(40%~80%)×2年,约为2.3~4.6万元;
3、退役金=4500元/年×2,共计9000元;
4、一次性补助金=南京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6.4万元左右)×1.5-9000元,约为8.7万元;
5、义务兵津贴=12400(第一年)+13200(第二年),共为2.56万元;
6、慰问金=2000元/年×2,共计4000元;
7、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每年大学本(专)科生最高8000元,退役大学生复学,学费资助金每人每年5000元;
从南京地区入伍义务兵经费待遇总和,大学本科生约为25~26.5万元;大学专科生约为23.6~24.6万元;高中(职高、中专)生服义务兵役两年,也可获各类经济补助约18.4万元。
1、公务员定向考录。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生源的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定向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2、事业单位定向招录。南京市委市政府、南京警备区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明确:加大对就业大学生扶持力度,按照上一年度从我市入伍的二本及以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20%的比例、三本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10%的比例,实行定向招录,并向社会公示。扩大事业单位定向招录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规模,大学毕业生入伍士兵退役后,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时享受加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