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和《关于组织评定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和社会助学金》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和学校审核,现对本学年各项助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11月1日至11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电话:025-52119832,邮箱:zhuxue@nuaa.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1日
各学院:
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和《关于组织评定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和社会助学金》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和学校审核,现对本学年各项助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11月1日至11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电话:025-52119832,邮箱:zhuxue@nuaa.edu.cn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1日